查看完整版本: [4車爽違停斑馬線!他檢舉卻失敗「理由曝光」 鄉民炸鍋:無敵星星吃滿了][奇摩][113.5.5]
頁: [1] 2

y8qc2gk91 發表於 2024-5-5 11:43 AM

[4車爽違停斑馬線!他檢舉卻失敗「理由曝光」 鄉民炸鍋:無敵星星吃滿了][奇摩][113.5.5]

台灣違停亂象嚴重,數量多到檢舉不完。不過,一名網友感歎,前陣子繞路去買東西,3分鐘內就看到4台車輛違停,氣得他錄影檢舉,結果全都檢舉失敗,原因是檢舉影像必須錄滿3分鐘,且要有車輛駛離的畫面,讓他相當錯愕,直喊「打不過啊打不過,大家用路時各自注意安全吧!」貼文曝光後,全網炸鍋:「大違停時代,還沒跟上嗎?」


原PO在PTT以「大臨停之斑馬線也爽爽停」為題發文表示,前幾天回家途中繞路去買東西,短短3分鐘的路程就看到4台車輛違停在斑馬線上,於是拿出手機錄影,每台車輛都有錄到大約10秒,接著上網以「汽車在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」提出檢舉,不料承辦警員竟回覆,據規定,檢舉影像要有車輛駛離的畫面,否則不知道究竟是「違規臨時停車」或「違規停車」,很難開出罰單。

原PO透露,事後聯絡另一名警員,對方詳細解釋,去年8月交通部下達的函令,要求必須有車輛駛離畫面才能以違規臨停舉發,理由是「行政罰下達後不該輕易變更,不能事後有加重或減輕,所以要有明確的違規判定才能立案」,而且檢舉畫面至少要有3分鐘,讓原PO相當傻眼,「誰敢站在那邊錄3分鐘,不怕車子『意外』暴衝過來?路過的車輛也無法錄滿3分鐘,根本無敵星星吃滿了」,不禁感嘆「偉哉台灣,偉哉行人地獄,打不過啊打不過,大家用路時各自注意安全吧」。

貼文一出,引來一票網友留言直呼:「沒人閒著去錄你3分鐘就沒事」、「這麼嚴格喔,以後可以安心違規停車了」、「我以為只是路邊大臨停,結果連路口斑馬線也淪陷」、「打不過就加入啊」、「加入吧,很爽的」、「看起來真的只能加入了,每次都覺得乖乖找車位的自己像個傻子」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所以台灣會成為行人地域不是沒有原因的,連舉發違停都如此困難,無怪乎全台灣到處都是違停。


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div></div>

steventsao134 發表於 2024-5-5 12:11 PM

台灣 犯罪天堂{:31:}{:31:}{:31:}

aa0975707559 發表於 2024-5-5 12:27 PM

既然已經有認證下次也可以這樣玩啊

s012135 發表於 2024-5-5 05:38 PM

這也難怪,所以檢舉條文一直改,看來就是要維護官員臨停的辦法

bigcat5240 發表於 2024-5-5 09:48 PM

跟殺人犯一樣
沒感受的人高喊"廢死"
因為"官"不會堵車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
macjoe168 發表於 2024-5-6 07:13 AM

這是因為檢舉蟑螂太多了...很多人申訴成功才這樣改

zogol 發表於 2024-5-6 11:04 AM

這就是台灣的交通啊,民進黨政府執政就是這樣的。

alix9588 發表於 2024-5-6 11:13 AM

可能是有綠色黨政吧!!確實這樣的裁決會讓人不想檢舉,牠們就達到目的啦

proket 發表於 2024-5-6 11:59 AM

看起來是他自己的問題,自己不熟悉檢舉法規,卻不反省自己

molitor 發表於 2024-5-6 05:56 PM

沒辦法,法律就這樣子訂,真的是沒有辦法。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
davidchamg 發表於 2024-5-6 11:39 PM

連交通警察拖吊車子都要等3分鐘,法規定下來的規定。只能遵守吧。

巴格亞魯 發表於 2024-5-7 12:26 AM

台灣人真的很奇怪,每天都在講行人地獄
卻不管一堆帝王行人在馬路隨意亂竄造成行車地獄

說臨停害命卻不說自己連後視鏡都不看
什麼都要怪別人

dreamlands 發表於 2024-5-7 02:04 AM

這就不是警察的問題
看是誰選出來的官立的法條......

georgeyu 發表於 2024-5-7 10:00 AM

礁溪伊莉 "臨停"舉發成立的三種要件: 1. 有人上下車的影像, 2.包含停止與駛離的畫面, 3. 明顯妨礙人車通行畫面... 這是明文規定的規範~...

有時候違停並沒有阻礙交通或危害安全, 人人都會有不得已之時, 實在沒有必要當檢舉魔人,
但那種併停或嚴重擋路導致別人必須違法繞過的除外

monimike 發表於 2024-5-7 07:27 PM

1. 有人上下車的影像, 2.包含停止與駛離的畫面, 3. 明顯妨礙人車通行畫面... 這是明文規定的規範~
依法論法 一切照規定*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頁: [1] 2